【招标公告】招标公告三则

   日期:2023-05-15     浏览:113    
核心提示:东台市禾芝瑞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进行公开竞标。出售人对本次竞标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有效
 东台市禾芝瑞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进行公开竞标。出售人对本次竞标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具体公告内容如下:
一、竞标标的基本情况
1、出售人:东台市禾芝瑞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
2、出售标的:东台市禾芝瑞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,约120吨。 
二、竞标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、财务状况、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、自然人。
三、出售标的特别说明
1、本次出售小麦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,出售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。
2、竞标响应人应在资产出售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售货物,自行了解出售标的状况,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,相关质疑须在资产出售公告截止前提出。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,确认了资产出售品种、数量并认可出售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。
3中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《竞标公告》的全部条款,并自中标人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售方签订《小麦出售合同》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:报名单位于2023515 12 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,(联系电话:张会计1327002020885568206),报名时缴纳资料费200元(不返还),竞标诚信保证金30000元。 

东台市安丰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

2023511 

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土地对外发包竞标公告(第二次)

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土地对外发包进行公开竞标。发包人对本次发包竞标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竞标标的基本情况
1、发包人: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
2、发包标的: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土地对外发包,约246亩。 
二、竞标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、财务状况、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、自然人。
三、出售标的特别说明
1、本次土地对外发包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,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。
2、竞标响应人应在资产发包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发包土地,自行了解发包标的状况,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,相关质疑须在竞标公告截止前提出。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,确认了资产发包品种、数量并认可发包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。
3、中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《竞标公告》的全部条款,并自中标人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《土地发包合同》。
4、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土地恢复和水利设施维护保证金30000元。
四、资产发包底价
本次资产发包底价将在开标唱标完毕后现场公示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:报名单位于2023516 12 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,(联系电话:张会计1327002020885568206),报名时缴纳资料费200元(不返还),竞标诚信保证金10000(原已报名单位须重新领取竞标文件,无需缴纳资料费) 

东台市安丰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

2023511 

 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竞标公告  

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进行公开竞标。出售人对本次竞标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内容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具体公告内容如下:
一、竞标标的基本情况
1、出售人: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
2、出售标的:东台市利农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小麦出售,约135吨。 
二、竞标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、财务状况、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、自然人。
三、出售标的特别说明
1、本次出售小麦以实物现状现场移交,出售人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。
2、竞标响应人应在资产出售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售货物,自行了解出售标的状况,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,相关质疑须在资产出售公告截止前提出。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,确认了资产出售品种、数量并认可出售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。
3中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《竞标公告》的全部条款,并自中标人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售方签订《小麦出售合同》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报名费:报名单位于2023515 12 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,(联系电话:张会计1327002020885568206),报名时缴纳资料费200元(不返还),竞标诚信保证金30000元。 

东台市安丰镇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

2023511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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